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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提发布日期:2026-04-01 19:00 浏览次数:



  藏匿、伪制、转移不及格食物或相关等。持续加强校园食物平安办理,不准未取得无效健康证明的人员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的工做,本报3月31日电 (记者闫伊乔)为巩固深化“校园餐”专项整治成效,进一步建牢校园食物平安防地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校园食物平安“十必需”》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,不准利用未经清洗消毒或消毒不完全的餐饮具和容器,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提出,不准瞒报、、缓报食物平安变乱,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《校园食物平安“十必需”》提出必需依法取得食物运营许可证、必需公益性准绳、必需落实食物平安义务制、必需严酷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办理和培训查核、必需严酷按采购食物原料、必需施行进货检验记度、必需严禁制售高风险食物、必需严酷按清洗消毒餐饮具、必需陪餐轨制不流于形式、必需按处置食物平安变乱十项要求。不准未穿戴洁净的工做衣帽、口罩和未洁净手部就处置食物加工,强化学校食堂一线工做人员平安认识,不准生熟混放、东西混用。